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市本级6个主城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招原则
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坚持就近、就地和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择优录用。
二、补招岗位和人数
香坊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共281名。
三、补招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补招对象为哈市户籍,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年至2022年)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计算机操作技能。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四、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rbxf.gov.cn/
五、补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补招程序和方法
(一)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配的补充招聘指标名额自行组织实施报名、考试、录取并安排到本街道办事处(镇)行政区域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站工作。全区调剂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名、考试、录取,并在全区调剂分配。
(二)补充招聘指标:
香坊区各街道办事处、镇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充招聘名额
(三)报名和资格认定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日,1月28日至2月10日。
2.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3.报名所需材料:
(1)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填报《2023年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学生申请劳动保障协理员补招报名表》;45周岁以下就业困难人员填报《2023年哈尔滨市香坊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劳动保障协理员补招报名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年至2022年)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页复印件;45周岁以下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3、6、7页复印件。
考生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在补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补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区人社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各街道、镇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考试成绩及格但未被聘用人员,将录入《香坊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人才数据库》,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体检合格后进行补录。
(七)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培训,培训主要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七、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1.被聘用人员将由各街道办事处(镇)安排在下属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被聘用人员属基层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名称“劳动保障协理员”,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2.被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2个月,并与香坊区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在街道(镇)签定期限不超过3年就业援助协议。
3.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内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标准的通知》(哈人社发〔2021〕100号)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岗位补贴为2046元/月,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八、咨询电话
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1895785
附件1:2023年1月大学生保障协理员招考报名表2023.12.xls
附件2:2023年1月保障协理员招考45岁以下就业困难人员报名表1.12.xls
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